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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宁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12/25 14:33:16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941位读者读过

关于转发江宁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09年12月25日   作者: 法制安全办

关于转发江宁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全校教师:

为总结我校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探索青少年教育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五五普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梳理五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形成具有推广价值、反映本校特色且具有一定理论思考的文章。

2. 2010年3月16日前上报一篇相关文章至我校法制安全办(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稿,邮箱:dyychw710@163.com)。法制安全办将对上报文章进行初评,并上报区、市教育局参加评选。

  江宁区丹阳学校法制安全办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