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3/26 8:07:56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354位读者读过
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全校师生:
今年3月29日是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和学生违法违纪行为,掀起今年校园安全法制教育宣传热潮,区教育局将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班级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二、活动内容
活动周期间,全校按照《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区分不同年龄段,重点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遵纪守法教育及预防传染疾病、自救互救知识学习,提高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学法守法意识。
三、组织形式
学校以讲座报告、培训演练、班级以班会演讲、征文评比、知识竞赛、节目表演等主动型、互动型方式为主,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亲身体会安全防范及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等途径进行辅助宣传,拓展广大师生的视野。通过家校通平台、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管,履行安全保护职责。
活动周期间,要做到“五个一”:即营造一个浓厚的氛围;上一堂安全法制教育课;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出一期宣传板报或橱窗;组织一次培训演练或其它活动。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学校高度重视,周密计划,校长室组织,教师要积极参与,确保活动的效果;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开展教育活动,努力创新活动内容形式。
2、活动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小结和材料整理,主要文字材料图片(安全教育周活动计划、报告讲座讲稿、重大活动方案图片等)随安全工作季报表一并上报教育局。
江宁区丹阳学校
20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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