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6/15 13:04:33 出处:本站 作者:虞长文 有978位读者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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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 随着夏季来临,学生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期,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级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将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减少和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悲剧。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制定学校防溺水安全预案,切实增强学生防溺亡意识,教会学生防溺水以及溺水后自救技能。学期结束前,各级学校要组织对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给予再次安全提示,告诫青少年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履行监管责任,预防溺水事故发生。要明确要求学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无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级学校要主动争取所在地政府及社区的支持,重点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详细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坑、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围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并提请当地政府及社区聘请一些义务监管员或组织志愿者在关键水域和时段进行巡护,对有下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南京市教育局安全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教育部办公厅文件
教基一厅[2011]5号 近期几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期,新疆、安徽、四川、内蒙古等地连续发生六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目前已进入溺水事故易发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从以上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地中小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和暑期游泳安全的专题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班会和宣传橱窗,对学生进行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切实提高每一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坚决避免中小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河流和水塘边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栏杆是否结实,落实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游责任区制度,发现青少年学生在水边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施救。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接到通报后要立即传达到每一个学生、教师和家长。
教育部办公厅 请各行政领导、班主任及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上述文件精神,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广大家长,实现家校共育共管,确保我校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期! 江宁区丹阳学校安保办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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