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丹阳学校师生参加“迎国庆,爱乡情”诗歌创作征文大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9/30 7:21:05 出处:本站 作者:胡玉良 有1269位读者读过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民族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彰显中华民族语言文化的魅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丰富师生学习生活,学校组织广大师生参加“迎国庆,爱乡情”诗歌创作征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作品体裁:古体诗(含词、曲)、现代诗等;
作品篇幅:诗、词、曲一般不超过50句。
2、内容要求:以诗歌创作的形式表达师生对祖国、家乡的热爱之情。内容以歌颂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歌颂美丽的家乡,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和南京(也可以是家乡丹阳)人文历史底蕴,展示宁、阳文化内涵。
3、活动目的:通过诗歌创作活动对全校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让他们通过诗歌的创作来赞扬祖国伟大、壮丽、富强的面貌,喜迎建国67周年,提高师生对民族文化的认识,继承发扬诗歌文化,加深师生对祖国和家乡的热爱之情。
4、征文对象:
丹阳学校全体师生。
三、作品报送
10月10日前学生将作品送至班级语文老师处,需在作品下面注明学生姓名、所在班级,教师作品送至诗社杨益安老师处。
四、其他事项
1、 “南京乡间诗社”部分诗人及本校相关教师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并根据各班组织发动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2.学生上报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由作者本人负责并取消参赛资格。
江宁区丹阳学校教务处
2016-09-29
- 江宁区丹阳学校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丹阳镇崇文街28号 电话:025-86150880 邮编:211157
- 管理登录
-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