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区级“我行我礼少年行”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八礼之星”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6/13 8:57:09 出处:本站 作者:史小报 有1929位读者读过
关于推荐上报区级“我行我礼少年行”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八礼之星”的通知
各中小学:
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广电集团在全市开展的“做礼仪小使者,展文明新形象——我行我礼少年行”礼仪实践活动,各校通过礼仪知识竞答、儿歌、书画、情景剧、微视频等形式进行了充分的践行展示活动。根据《关于开展“我行我礼少年行”文明礼仪实践活动的通知》(宁文明办〔2016〕14号)的安排,现将“八礼之星”的推荐上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小学一年级~初中二年级
二、上报时间
截止时间:6月18日
三、推荐名额
每校推荐2~4名。教育局评选推荐30名左右区级“八礼之星”参加市级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学校取排名在前的20%比例学生,作为校级“八礼之星”。证书由承办单位统一印制,各校将评比材料复印件报承办单位备案,即可领取“八礼之星”校级优秀证书。
2.申报区级“八礼之星”的须认真填写“我行我礼少年行”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八礼之星”测评表。注意填写好突出表现和学校、班级的具体意见,突出表现包含任职、荣誉和主要事迹。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提交。评比材料报送到区德育研究室308室,电子稿发往:jndytd@126.com。
3.各校推荐的区级“八礼之星”,由区文明办评审通过,可获“八礼之星”区级优秀证书和徽章。参加市级“八礼之星”评选的要进行践行展示:即参加礼仪创作百日赛活动。比赛项目为礼仪知识竞答,礼仪主题的情景剧、微视频,以礼仪知识和礼仪宣传为内容的三字经、诗词、儿歌及其它艺术形式的原创作品。可个人参赛,也可组队参赛。作品提供方式和评审,由承办单位结合各区推荐情况组织实施,并评出市级“八礼之星”和南京市十佳百优“礼仪小使者”,同时参加“我行我礼少年行”夏令营活动,参加为期3~5天的训练。
附件:《关于开展“我行我礼少年行”文明礼仪实践活动的通知.doc》(宁文明办〔2016〕14号)
南京市江宁区文明办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6年6月8日
- 江宁区丹阳学校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丹阳镇崇文街28号 电话:025-86150880 邮编:211157
- 管理登录
-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