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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培训:加强师德建设

发表日期:2014/5/15 11:59:53 出处:本站 作者:李勋根 有1142位读者读过

  五月的鲜花开满原野,和煦的朝阳唤醒了校园。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积极营造“建康向上”的良好氛围,由教科室牵头,校长室主持的教职工大会上,郑校长带领大家又一次重温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会上,郑校长特别强调了以下内容: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